安徽省宁国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方塘片区水厂(站)、青龙元村管网工程PE管及配件甲供材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就安徽省宁国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方塘片区水厂(站)、青龙元村管网工程PE管及配件甲供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GS-GC-GK-2023552)作如下补疑,投标人按照补遗内容执行:
1、原招标文件中:
3.4.4 |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视同或属于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情形的。 |
现修改为:
3.4.4 |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四、投标诚信承诺书中“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被查实,自愿接受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约定,无条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现修改为“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被查实,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我方负责。”。由于系统中“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自带,无法修改,请投标人另行制作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中。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四)投标人信誉情况中“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即可。如承诺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
现修改为“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已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九、其它资料“注:对照评标办法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或资料。如证明或声明或资料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
现修改为:九、其它资料“注:对照评标办法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或资料。”
5、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6、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宁国市乡投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0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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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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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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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10-24 14: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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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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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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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0-24 15: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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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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