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安徽省宁国市慈安路保障性安居项目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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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17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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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慈安路保障性安居项目附属工程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3548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9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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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丰和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摊区会展路999号万达广场A3号写字楼2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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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22891569.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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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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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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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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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杨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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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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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赣236161654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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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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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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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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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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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金寨县金叶路升级改造(梅山湖路至桂花大道)段工程,阿拉善大漠奇石文化产业园景观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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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奖项:舜赣·外滩环境工程+2015-2017年度江西省优质工程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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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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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杨柳青路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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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22891902.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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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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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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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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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周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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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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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苏232212125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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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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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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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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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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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瓜洲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福利性住宅)建设项目室外市政景观绿化配套工程;扬州京甘泉生态农业园景观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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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奖项:扬州京甘泉生态农业园景观绿化工程+扬州市优质工程奖“琼花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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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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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华茂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武进区嘉泽镇夏溪花溪路1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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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22905612.5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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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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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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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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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红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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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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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苏1322014201502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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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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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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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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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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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丰庆生态园景观绿化工程,金奎生态休闲公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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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奖项:金奎生态休闲公园工程+2020 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 扬子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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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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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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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西安荣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因项目经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4条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湖南省园景生态园林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人填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1条要求,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湖南启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提交的一级建造师(邓健民)证书右上角使用有效期已过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条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6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谢工(招标人)、潘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170200(招标人)、0563-5295666(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 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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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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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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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11-01 17: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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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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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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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1-01 17: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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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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