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安徽省宁国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方塘片区水厂(站)、青龙元村管网工程PE管及配件甲供材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乡投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宁国市华贝广场售楼部1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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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1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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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方塘片区水厂(站)、青龙元村管网工程PE管及配件甲供材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3552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13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宜昌宜硕塑业有限公司 |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公园路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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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076234.8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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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 15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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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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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6.9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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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张敬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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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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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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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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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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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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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老河口市马冲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 2、安陆市 2019 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2标段管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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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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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宜昌市三峡质量奖提名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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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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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杰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广屏路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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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06562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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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 15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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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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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6.9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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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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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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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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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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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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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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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二期工程第二标段(再生水管网材料采购) 2、PE实壁管、HDPE中空壁缠绕管、HDPE双壁波纹管采购(四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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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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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安徽省专利优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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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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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6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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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05907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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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1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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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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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6.9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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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唐琴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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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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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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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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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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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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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2021年度PE100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2、含山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给水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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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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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高性能非金属管道设计制造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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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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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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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桐城市凌志管业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2条初步评审标准中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函中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7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徐工(招标人)、李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011210(招标人)、0563-4888989(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6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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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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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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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11-14 09: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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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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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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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1-14 10: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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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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