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仙霞镇水厂提升改造工程机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5 11: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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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宁国市乡投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华贝城市广场2幢16层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08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仙霞镇水厂提升改造工程机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NGS-GC-GK-2024615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14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浙江中博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30号丰元国际大厦3幢1014室

投标报价3351543.00元

服务期(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5.71分

项目负责人:余秀明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资格业绩:永嘉县鹤盛镇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净水设备(膜技术净水设备类)(重)项目

企业业绩:1、泰顺县雅阳镇水厂工程一体化过滤设备采购项目

2、山西沁和能源集团南凹寺煤业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

3、卫东煤业7200吨超滤膜水预处理系统项目

4、云和县农村饮用水一体化超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上海艺迈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金百路466号

投标报价3327293.01元

服务期(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5.35分

项目负责人:高朋朋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资格业绩:济南市钢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材料及设备招标(一标段)

企业业绩:1、延庆总参数据中心项目工程一体化净水厂项目

2、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材料设备采购项目8包(一体化水厂设备等)

3、济南鲁中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4、安徽省宁国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南极乡水厂提升改造工程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上海润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苏虹路333号412-3室

投标报价3331095.00元

服务期(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5.28分

项目负责人:孙华丽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资格业绩:高新区中溪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企业业绩:1、封开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项目超滤膜净水设备(第二批)

2、温州市鹿城区单村饮用水工艺及自动化提标改造工程(山福镇)-工艺及自动化设备

3、温州市鹿城区单村饮用水工艺及自动化提标改造工程(藤桥镇)-工艺及自动化设备

4、南通镇古城村抗旱应急供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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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福州福龙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形式评审标准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形式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上海森洁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形式评审标准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形式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5115-2025120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聂女士(招标人)、刘先生(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209076(招标人)、0563-4888989(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9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5-01-15 10:42:00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5-01-15 11:06:05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