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提升项目—朝阳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8 12:3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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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名称:宁国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南山街道凤形路与钓鱼台路交叉口科创中心十一楼

代理机构

名称:宁国华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提升项目—朝阳路工程

项目编号

NGS-GC-GK-2025005

开标时间

2025327900分整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名称:江苏富邦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51号

投标报价24554372.37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张玲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苏 132201920200086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资格业绩:响水县开山路南延工程

企业业绩:

1.响水县开山路南延工程;

2.沧州渤海新区涟洼排干右岸堤顶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招标

项目负责人业绩:响水县开山路南延工程。

其他:企业奖项:射阳县解放东路(黄海-海都路)改造工程被评为2021年度盐城市市级优质工程;

项目负责人奖项:响水县开山路南延工程被评为2023年度盐城市市级优质工程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华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黄路

投标报价24584949.51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薛磊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134201720172239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资格业绩:安徽省宁国市河沥园区主次干道提升(东城大道、长虹路)EPC项目

企业业绩:

1.安徽省宁国市河沥园区主次干道提升(东城大道、长虹路)EPC项目;

2.安徽省宁国市G60科创走廊宁国绿色智能铸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纽口路、东坡路、支路一、支路二新建工程EPC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安徽省宁国市河沥园区主次干道提升(东城大道、长虹路)EPC项目。 

其他:企业奖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东城大道、长虹路)改建荣获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项目负责人奖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东城大道、长虹路)改建荣获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人民政府

投标报价24541393.84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余力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134201620161797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资格业绩:天长市老天汊路改造一期工程

企业业绩:

1.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漴路(沱湖大道-徐明高速)道路工程;

2.天长市老天汊路改造一期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天长市老天汊路改造一期工程

其他:企业奖项:五河县城南新区五福路兴潼路道路工程荣获2021年度安徽市政工程优质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五河县城南新区五福路兴潼路道路工程荣获2021年度安徽市政工程优质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2025328-2025331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甘工(招标人)、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189028(招标人)、0563-4173999(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18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宁国华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5-03-28 10:43:53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5-03-28 12:30:33

    •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