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泾县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园区道路工程-桃花潭东路道路整治工程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18: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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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长三角一体化-泾县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园区道路工程-桃花潭东路道路整治工程(项目编号:JX-GC-GK-2023543)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第四章中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现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合同中施工部分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 30%的工程款(不含绿化养护费用及暂列金额),根据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进度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所对应合同价款的 80%(不含绿化养护费用及暂列金额)并在当期按比例扣除预付款(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不含绿化养护费用及暂列金额)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金额(不含绿化养护费用)的 97%,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壹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不含绿化养护费用,无息)。质保期: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保修。2、合同中绿化养护部分费用支付方式:养护期(贰年)内植株的存活率需 100%,死亡植株由中标单位更换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养护期管理需满足《泾县开发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养护费用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养护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结清绿化养护余款(无息)。备注:中标人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纸质、电子)”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无息)。

2招标文件“第四章中专用合同条款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现修改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接受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额为:3%的工程款;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泾县经济开发区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璟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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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璟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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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24 17: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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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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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24 18: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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