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城东排水渠周边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泾县青弋江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大道与贺村路交叉处农商行大楼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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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6幢1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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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东排水渠周边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3544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26日9时00分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诚恒诺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街道办事处航宇路社区文化南路玉景园小区5号楼1单元4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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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7601124.8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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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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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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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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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江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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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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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陕150201420141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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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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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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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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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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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1、第十二师一0四团苜蓿沟北路改扩建工程(竣工时间:2022年1月、合同金额:约4223.6万元); 2、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云水街道路与排水工程三标段工程总承包(竣工时间:2022年10月、合同金额:约4624.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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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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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恒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28号2号楼东2单元13层13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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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7598757.9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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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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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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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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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王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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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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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豫1412017201728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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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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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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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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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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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1、金寨县经济开发区金水路、南一路道排工程(竣工时间:2023年1月、合同金额:约5007.99万元); 2、郑东新区CBD副中心区内环、外环及放射支路工程(竣工时间:2021年7月、合同金额:约8877.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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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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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禹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珠龙镇珠杨路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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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7601517.8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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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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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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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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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方玉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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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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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91907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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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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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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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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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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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1、天长市东方豪庭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竣工时间:2020年6月、合同金额:约2801.28万元); 2、淮北隋唐运河古镇•运河古镇二期景观绿化和道路排水工程(竣工时间:2021年10月、合同金额:约1563.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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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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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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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南京金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7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泾县青弋江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储工,联系电话:0563-2366541,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15956382919。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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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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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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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9-26 19: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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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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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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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09-26 19: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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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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