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城建˙幕溪和府项目室外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泾县永泉置业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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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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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建˙幕溪和府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3547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9日11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杨柳青路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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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9213696.7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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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南区180日历天,北区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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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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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9.8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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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杨东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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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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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苏1322014201404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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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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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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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扬州市邗江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百祥园标段)(竣工时间:2022年1月18日、合同金额:约44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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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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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1、扬州市邗江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百祥园标段)(竣工时间:2022年1月18日、合同金额:约4464万元) 2、扬州GZ147地块郡宸府室外附属工程(竣工时间: 2022年6月20日、合同金额:约36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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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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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洪城市政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棱镇解放路2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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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9228809.6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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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南区180日历天,北区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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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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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9.8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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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黄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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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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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赣1362017201714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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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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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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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港馨花园二期B 区室外附属工程(竣工时间:2022年11月8日、合同金额:约33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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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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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1、港馨花园二期B 区室外附属工程(竣工时间:2022年11月8日、合同金额:约3383万元) 2、井冈山市红星城区小区市政综合改造提升项目(二期)(竣工时间:2020年7月1日、合同金额:约42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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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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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20号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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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9199764.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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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南区180日历天,北区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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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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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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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刘洪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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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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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辽1212013201309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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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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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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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东化工路棚改回迁安置项目——庭院景观道路绿化工程(竣工时间:2020年2月2日、合同金额:约40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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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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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东化工路棚改回迁安置项目——庭院景观道路绿化工程(竣工时间:2020年2月2日、合同金额:约40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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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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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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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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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2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 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赖工(招标人)、秀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56308211(招标人)、0563-3013100(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一览表.pdf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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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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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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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10-09 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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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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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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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0-09 1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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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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