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城建˙幕溪和府项目室外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9 17: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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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泾县永泉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

代理机构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项目名称

城建˙幕溪和府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项目编号

JX-GC-GK-2023547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9日11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杨柳青路169号

投标报价:39213696.72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南区180日历天,北区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89

项目负责人:杨东升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苏132201420140488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扬州市邗江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百祥园标段)(竣工时间:2022年1月18日合同金额:4464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1、扬州市邗江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百祥园标段)(竣工时间:2022年1月18日合同金额:4464

2、扬州GZ147地块郡宸府室外附属工程(竣工时间: 2022年6月20日、合同金额:约3686万元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洪城市政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棱镇解放路292号

投标报价:39228809.61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南区180日历天,北区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85

项目负责人:黄绍芳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赣136201720171490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港馨花园二期B 区室外附属工程竣工时间:2022年11月8日合同金额:3383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1、港馨花园二期B 区室外附属工程竣工时间:2022年11月8日合同金额:3383

2、井冈山市红星城区小区市政综合改造提升项目(二期)(竣工时间:2020年7月1日、合同金额:约4252万元)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20号甲

投标报价:39199764.52元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南区180日历天,北区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42

项目负责人:刘洪亮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辽121201320130908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东化工路棚改回迁安置项目——庭院景观道路绿化工程竣工时间:2020年2月2日合同金额:4041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东化工路棚改回迁安置项目——庭院景观道路绿化工程竣工时间:2020年2月2日合同金额:4041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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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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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2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

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招标人)、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56308211(招标人)、0563-3013100(招标代理机构)。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一览表.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3-10-09 17:10:27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3-10-09 17:20:1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