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泾县琴溪镇马头村游客集散中心建设(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9 18:39 浏览:
【 字体:    
016006003 4c1626d5-e57d-4492-b8ef-a19c09a2023c 65232eb7-ae79-4009-a5e1-d6934ab7f01c

招标人

名称: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琴溪镇街道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南路东侧财富鑫城第B7幢101号商业用房

项目名称

泾县琴溪镇马头村游客集散中心建设(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

JX-GC-GK-2024518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90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中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财富东路36号

投标报价:3817251.66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11

项目负责人:徐展华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4206872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1、宣城市工业学校扩建项目校区工程学生食堂(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9月、合同金额:10744000.47元);

2、中农联皖东南(泾县)农产品批发市场14#、20#-26#项目(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1月、合同金额:34400000.00元)

3、金丰矿业(安徽)有限公司厂区1#厂房、2#厂房和矿区水洗车间厂房及设备基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9月、合同金额:54662240.00元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越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红星广场门面房4号

投标报价:3790852.38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08

项目负责人:金少忠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23413156655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安徽兴腾物流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及综合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12月、合同金额:28500000.00元)

2、宣纸、宣笔艺术品加工生产项目-安徽雨晨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1#、3#厂房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43月、合同金额:10000000.00元)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河南泰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采桑行政街37号

投标报价:3846797.58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65

项目负责人:徐跃丽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24115157690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2021年卫辉市唐庄镇“旖旎甜窑”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竣工验收时间:20237月、合同金额:19005376.64元);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2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计先生,联系电话:1385639689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工,联系电话:1520563445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8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4-04-09 18:23:36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4-04-09 18:39:20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