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村河塌组、杨村组污水管网和给水管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
地址:泾县榔黄路与黄田路交汇处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 |
|
项目名称 |
双河村河塌组、杨村组污水管网和给水管网项目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4573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洪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庆市潜山市塔畈乡人民政府附属楼2楼 |
|
投标报价:3440324.27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陈蕊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5082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骏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庆市潜山市黄铺镇人民政府院内 |
|
投标报价:3440331.14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黄萍萍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18189473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力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市柏垫镇汭河路利群超市2,3楼 |
|
投标报价:3440370.27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章保芝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18199497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单位工程管网工程(0001)投标报价汇总表汇总金额为6533397.26元,清标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安徽华正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安徽瑞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4、晨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安徽先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城旌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中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个人签名处未手写本人签名,不符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文件要求,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5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祝先生,联系电话:0563-562013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555520210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0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4-10-12 08:54:47
-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4-10-12 09:48:3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