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古徽州村落连片保护提升项目—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项目一期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旌德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营坎路18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华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篁嘉园区篁嘉大道5号 |
|
项目名称 |
旌德县古徽州村落连片保护提升项目—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项目一期二标段 |
项目编号 |
JDX-GC-GK-2025014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7日9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排名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的首字笔画数量进行排序(首字笔画相同,按第2字笔画,以此类推)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宁国市新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北京五瑞古建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宁国市竹峰街道竹峰村代家塔组(村委会院内)(联合体牵头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7号C338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39916808.07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汪振国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4218370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喀喇沁旗咸应寺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
|
企业业绩: 1、喀喇沁旗咸应寺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2、山海关长城(关城北至早门关段)保护维修工程靶场豁口至早门关段施工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易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常州兴业古典园林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合肥市长丰县朱巷镇朱张路庞古堆段(联合体牵头单位)、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社头集镇镇东路68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39930977.25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朱亮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3156621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宿迁恒大悦龙台B区古建修缮及配套二期工程 |
|
企业业绩: 1、宿迁恒大悦龙台B区古建修缮及配套二期工程 2、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江村大道御龙湾门面218铺(联合体牵头单位)、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96号9楼(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39900222.07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张娟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3144654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秀山县洪安边城九龙片区房屋修缮加固工程 |
|
企业业绩: 1、秀山县洪安边城九龙片区房屋修缮加固工程 2、西文庙坪周边地块棚改项目配套改造工程四期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苏州思成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苏州计成文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计取了税金,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4.1.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常熟古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予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暂估价,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第4.1.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3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63-8602432,招标代理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90563309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609987。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29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华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5-05-28 09:43:23
-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5-05-28 12:21:17
-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2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