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中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广公管记【2024】6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中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不良行为:在2024年第二季度广德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中,安徽中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新杭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第十条及其认定标准第11条。
记分分值:7分(累计记分22分)
披露期:6个月(2024年11月20日-2025年05月19日)
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