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荣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泾公管记〔2024〕71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荣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在“双河村河塌组、杨村组污水管网和给水管网项目”(项目编号:JX-GC-GK-2024573)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安徽荣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投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人解密。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及其认定标准第2条。
记分分值:10分(累计记分10分)
披露期:3个月(2024年11月07日-2025年02月06日)
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