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发布时间:2025-03-12 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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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公管记〔2025〕38号

 

被记录单位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宣城市陶然新村邻里中心及幼儿园(暂定名)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投标人,经查明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我局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及其认定标准第16条之规定

记分分值:10分(累计记分10分)

披露期3个月(2025年03月12日-2025年06月11日)

  

              202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