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泾公管记〔2025〕4号
被记录单位: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2025年1月15日9时开标的“泾县桃花潭镇农旅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森林康养示范区(雄龙坑片区)建设项目EPCO”(项目编号:JX-GC-GK-2024585),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投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人解密。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及其认定标准第2条。
记分分值:10分(累计记分10分)
披露期:3个月(2025年04月10日-2025年07月08日)
202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