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结束]绩溪县金沙镇38号桥村下五丰坡组原五丰坡村老村委会靠南一间房屋出租交易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流转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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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名称 |
绩溪县金沙镇38号桥村下五丰坡组原五丰坡村老村委会靠南一间房屋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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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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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托方 |
金沙镇38号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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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标的基本情况 |
1、流转标的:绩溪县金沙镇38号桥村下五丰坡组原五丰坡村老村委会靠南一间房屋的承租权; 2、基本情况:绩溪县金沙镇38号桥村下五丰坡组原五丰坡村老村委会靠南一间房屋(位于金沙镇38号桥村下五丰坡村民组国道233旁边,约46个平方)出租。 3、流转期限: 1 年 4、起始价:零点壹贰万元( 0.12 万元/年,共0.1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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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用途:商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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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报名登记 |
(一)凡有意竞买本公告网络竞价标的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17时止 (三)报名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报名: ①意向申请登记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⑤意向流入方承诺;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⑦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2、自然人报名: ①意向申请登记表; ②意向申请人身份证; ③意向流入方承诺; ④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⑤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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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竞买保证金 |
保证金数额: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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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对意向受让方的特别要求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流转标的,就流转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流转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流转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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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挂牌方式及竞价时间 |
1、挂牌方式:本次经营权网络挂牌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网络竞价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1月5日10:00始至2024年11月 6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时间为每轮90秒。 3、竞价阶梯:加价幅度为每次 100 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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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受让方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标的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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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竞价程序 |
1、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竞买人)》、《竞价须知》。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出具该项目《成交确认书》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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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派专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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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流转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租赁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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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其他 |
(一)委托方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及时发布,点击“农村产权”栏在“变更答疑”里查看),该公告内容为流转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委托方和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二)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委托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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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联系方式 |
委托方:金沙镇38号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许隽,联系电话:0563-8410048 |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563-8173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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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本场竞价会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400-99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