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安徽省宁国市中医院重症加强护理病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1 19:3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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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中医院重症加强护理病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GK-202501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中医院重症加强护理病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上药园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陈村路29号轻工科学技术研究所科研楼5楼502室

中标金额:957400.00

四、评审专家名单:程顺好、夏经树、吴成斌、丁有钢、李慧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2、收费金额:1.88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中医院、安徽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怀安大道59号、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幢1-907、908室,联系电话:0563-40111090563-41857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中医院纪检部门提出投诉(联系方式:0563-4011052,地址:宁国市怀安大道59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宁国市中医院

 址:宁国市怀安大道59号

联系方式:巴先生、0563-4011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幢1-907、908室

联系方式:周先生、0563-4185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巴先生、周先生

 0563-40111090563-4185755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