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泾县琴溪镇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6 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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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琴溪镇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QTJY20241321  

二、项目名称:泾县琴溪镇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方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5号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1-A9

成交金额:400000.00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00000.00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琴溪镇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用地土地报批等;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中所有的服务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先国、赵誉贤、胡学英(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100 万元以下部分(包括 100 万元)按1.5%收取],不足3000 元按 3000 元收取;由中标(成交)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2、金额: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城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稼祥南路170号、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39号,联系电话:0563-5120043181108087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泾县纪委泾县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泾县稼祥南路170

联系方式:0563-5120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39

联系方式:18110808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吴先生

电话:0563-5120043181108087512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宣城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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