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数字绩溪建设项目数据资产盘点与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QTJY20241190001
二、项目名称:数字绩溪建设项目数据资产盘点与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山大学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成交金额:壹佰伍拾伍万柒仟元(155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数字绩溪建设项目数据资产盘点与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结合绩溪当地实际情况以及省、市相关要求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绩溪县主要委办局业务管理相关的数据资产盘点与分析服务,以及数字绩溪宣传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提交合格成果。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雪英(组长)、刘四辉、汪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徽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绩溪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望徽路5号3楼,联系电话:0563-8162265,地址:绩溪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龙川控股综合办公楼,联系电话:0563-8159781。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龙川控股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563-8159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绩溪徽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绩溪县望徽路5号3楼
联系方式:0563-8162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3-8162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