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旌德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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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DXQTJY20241304001001 

二、项目名称:旌德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四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妙管家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周谷堆农产品物流园1143-146

成交金额:肆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年(¥:448800.00/年)(结算系数:88%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肆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年(¥:448800.00/年)(结算系数:88%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00分(满分:1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 旌德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四次)

服务范围:旌德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包括货物及其包装、运输、装卸、售前、售后服务等。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秀英、葛军、姜朋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取(不足陆仟元按陆仟元收取),计算基数为51.00万元/年乘以成交结算系数乘以2年。金额:13464.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消防救援大队、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德县城东路与北一路交叉口正东方向180米、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联系电话:173563391191895636611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旌德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旌德县城东路与北一路交叉口正东方向180

联系方式:1735633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联系电话:1895636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先生

电话:17356339119

4.监督单位:宣城市消防救援支队

电话:1373188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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