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好差评”工作年报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实施以来,我中心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我市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好差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好差评”运行情况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好差评”是评价主体在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过程中,对交易服务质量做出的评价。评价范围为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交易保证金退还、资料归档以及系统保障等相关交易服务环节。“好差评”评价等级分为五级,包括: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满意率”是指评价结果为“满意”和“非常满意”所占评价结果总数的百分比。“差评”是指评价结果为“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
(二)“满意度”评价统计情况
据统计,业务咨询场地安排、交易保证金退还和资料归档等满意度为100%,项目登记、公告信息公开、公示信息公开和系统保障满意度分别为99.58%、99.82%、99.71%和99.69%。满意度未达100%的,交易服务评价均为“基本满意”,无“差评”。
(三)“好差评”发现问题
经梳理,项目登记、公告信息公开、公示信息公开和系统保障满意度等交易环节未达100%,主要原因是系统不够智能存在系统内手动重复填报数据的情形,招标代理机构对相关办事环节不熟悉,造成重复办理。此外,发现交易服务范围未能全覆盖,市场主体尚不能对国有产权项目、土地矿权项目相关环节进行“好差评”的问题。
二、整改情况及下步工作
(一)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认真查找原因,对服务评价中未达100%的交易环节的进行梳理、分析,通过座谈交流、意见建议征集等方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进一步优化交易系统、加强办事指南和服务细则宣贯等针对性措施。
(二)修订制度,优化系统功能
修订完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好差评”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评价覆盖面,将国有产权项目、土地矿权项目纳入评价范围,同步新增优化评价系统功能。
(三)强化宣传推广
将“好差评”作为对市场主体业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市场主体对“好差评”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确保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