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涧社区服务中心室外附属及办公楼内装饰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16:19 浏览:
【 字体:    
021007003 a5d8735a-b050-4f70-80f4-996645bf70a5 b2361261-830d-4b79-a51e-0e7c14301c03

各潜在供应商:

1、发包公告第6点及供应商须知第20条,交易保证金增加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修改为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采用保函:投标人办理保函,保函办理时间应在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并将保函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采用电汇(转账):供应商应在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交易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①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无效。

②保函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保函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核查,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成交供应商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④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发包人退还投标人本项目前次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2、其他内容不变。 

绩溪县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