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气象局基层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各邀请投标企业:
现对旌德县气象局基层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XJY1110001016868001)交易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交易文件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中 “1.评审1.1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按响应单位的有效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依次进行评审, 对评审均通过的响应单位,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成交候 选人;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审核不通过的依次递补直 至2家合格为止,最低且合格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的响应单位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出现报价相同且审查通过的,由发包人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方式 确定。1.2 有效报价:响应报价下浮率大于或等于 15%,符合响应单位须知第 43 项、 第 29 项响应报价编制要求并且符合第一章发包公告第 3.1 条和 3.3 条要求的响应单位的响应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后续评审。以上各种数值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响应函中响应总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改为“1.评审1.1评审委员会的组建(1)评审工作由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由发包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发包人依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根据项目特点和评审中遇到的特殊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1.2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按响应单位的有效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对评审均通过的响应单位,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成交候选人;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审核不通过的依次递补直至2家合格为止,最低且合格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的响应单位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出现报价相同且审查通过的,由发包人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3 有效报价:响应报价下浮率大于或等于 15%,符合响应单位须知第 43 项、 第 29 项响应报价编制要求并且符合第一章发包公告第 3.1 条和 3.3 条要求的响应单位的响应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后续评审。以上各种数值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响应函中响应总报价大小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3年08月08日15时00分”改为“2023年08月11日10时00分”
三、相关内容做相应修改调整,交易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修改。
旌德县气象局
2023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