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区老旧小区济川街道应急维修工程更正公告第(1)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ZQ-CG-CS-20245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市区老旧小区济川街道应急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与评审中,评审程序:“9、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最终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该供应商所有轮次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部分评审不得分。”修改为“9、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最终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该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
2、采购合同中,违约:“1.1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工期内仍没有完成工程,按整个项目每延期竣工一天,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人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1.2采购人如有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成交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成交供应商有权在要求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采购人解除本合同。”修改为“1.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更正日期:2024年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济川街道办事处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宛溪南路93号
联系方式:13805630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飞彩办事处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幢6楼10-14室
联系方式:0563-2023550/13865368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主任、钟工
电话:13805630984、0563-2023550/13865368709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5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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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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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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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4-09-25 09: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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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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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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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09-25 1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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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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