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6 17: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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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XZQ-CG-CS-2024551

二、项目名称:宣州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同绘家园土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与石楠路交口A6栋

成交金额:1170000.00元

评审报价:1170000.00元

评审得分:93.1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宣州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充分利用互联网、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及国家下发遥感监测成果,

地方补充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通过实地调查,全面掌握2024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同步按照国土日常变更调查要求,开展2025年国土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服务要求:服务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1.项目内容1.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1.1.1工作底图制作:以自然资源部下发2024年度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叠加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4年度遥感监测图斑、2024年度各类用地管理信息、日常变更图斑、2023年度变更调查跟踪图斑,结合部、省2024年度内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以及自主发现的其他变化图斑,制作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底图。1.1.2外业调查及举证(不含市本级):以2024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调查图斑,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各类信息变化情况。涉及林地、草地、湿地的变化图斑,及时转送区林业局,共同做好相关地块的变更工作,同时将林草湿调查工作中已举证核实的林地、草地、湿地的变化情况纳入本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对需要实地举证的图斑,按照《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图斑举证”要求拍照举证。1.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在汇总时分别统计。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2024年度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地类的调查更新。对城镇村庄内部现状进行细化调查的同时,要在部下发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图层基础上,对该图层同步进行增量更新。1.3权属界线上图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2024年度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要将已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定的成果,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1.4地类前置检查外业实地调查举证后,及时在“国土调查云”平台上完成地类认定工作,其中以新增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图斑、耕地流入流出图斑、自然资源管理项目涉及地类变化的图斑、农用地变未利用地图斑等为重点,自检合格后提交至市级核查。1.5数据库更新按照统一的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4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1.6自检与核查组织对2024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年度变更调查增量数据的数据质量。区级自检和市级复检完成后,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变更调查成果,并配合做好核查整改工作。1.7日常变更在202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继续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不含市本级图斑外业举证)。一是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废弃矿山治理、卫片执法等自然资源管理项目中涉及地类变化图斑,适时开展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二是以季度为周期基于日常变更调查成果开展统计分析。1.8主要成果1.8.1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影像、矢量、举证资料、汇总统计数据及文字报告等内容。1.8.2按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进行国土变更调查并提交工作成果,最终以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为准。1.9免费后期服务项目成果通过国家核查并下发后1年内免费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2.相关要求2.12024年度变更调查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调查精度等技术指标与“三调”保持一致。2.2成交单位需提供调查工作所必需的满足2024年度变更调查要求的调查设备及调查软件。2.3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2.4本次采购内容,成交单位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如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2月15日前完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并向国家报送符合要求的成果数据,后期根据国家级核查反馈结果,及时做好数据整改和成果汇交;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服务标准:2.1 2024年度变更调查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调查精度等技术指标与“三调”保持一致。2.2成交单位需提供调查工作所必需的满足2024年度变更调查要求的调查设备及调查软件。2.3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2.4本次采购内容,成交单位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如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

五、评审专家名单:舒进军、罗双国、崔兴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代理费用。

2、金额:1308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叠嶂西路、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0563-202057818956361641。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叠嶂西路

联系方式:0563-202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方式:189563616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科长、王工

电话:0563-20205781895636164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2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5-01-06 17:05:11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5-01-06 17:16:47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