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单一来源标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采购人地址:广德市经济开发区
三、采购人及联系电话:朱先生 15056276405
四、采购项目名称: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对一期工程(规模30000m³/d)进行提标改造,并启动二期扩建工程(扩建规模30000m³/d),扩建及提标改造后总规模60000m³/d。具体如下: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一阶段(提标改造部分)新增建构筑物为:事故池、调节池及1#水解酸化池、高效沉淀池、中间提升泵房、曝气生物滤池、转盘滤池、加药间、2#除臭系统、2#配电间、宿舍及食堂。一阶段需改造的现有建构筑物为:A2/O氧化沟、事故沉淀池。
(2)二阶段(二期扩建部分)新增建构筑物为:2#水解酸化池、中沉池分配井及污泥泵房、中沉池、二期生物池、2#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期二沉池、鼓风机房、3#配电间、3#污泥浓缩池、2#脱水机房、3#除臭系统。二阶段需改造的现有建构筑物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接触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
(3)公辅设施:办公楼、仓库等设施利用现有设施。
通过对一期工程的提标改造和二期扩建,优化改造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增加污水深度处理,使得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亿肆仟贰佰肆拾柒万壹仟壹佰元整(¥242471100.00);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项目概况:
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无量溪河以东,荆汤路以西,振学路以南,北环路以北,设计总处理规模9.0万m3/d。其中:一期规模3.0万m3/d,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B排放标准;二期增加3.0万m3/d处理规模,总处理规模达到6.0万m3/d;三期增加3.0万m3/d处理规模,总处理规模达到9.0万m3/d,目前已建成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3.0万m3/d。项目总占地面积8.0公顷,其中一期厂区占地3.08公顷(不含预留用地)。
2014年5月30日广德市人民政府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
一期规模3.0万m3/d于2014年8月26日开工建设,2015年11月6日交工验收,2016年1月2日实现通水试运营,2016年9月13日通过环保验收。正式投入运营,目前运营状况良好。
2、近年来,环保要求不断提高,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入河排污口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44号),省水利厅、环保厅、住建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入河口整治的函》(皖水资源函[2017]144号)以及《关于广德市入河排污口整改清单的通知》(广水[2017]177号)文件要求,广德市新杭镇污水处理厂需要完成一级A排放标准的提标改造。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需要完成一级A排放标准的提标改造且目前污水处理量已达到一期设计规模,需要进行二期扩建。
3、为了保持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不违背2014年5月30日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满足省住建厅及环保厅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进度要求,现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四章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条款,本项目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一号;
十、第三方专家对服务商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1、针对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的特点,本次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通过优化改造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增加污水深度处理,实现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鉴于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由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运营状况良好,对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整体情况详细掌握。就工程的延续性和工程后续技术管理的连贯性以及工程建设时间段紧迫性而言,由同一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可以确保工艺合理衔接,厂区总平面布置可以结合一期及提标改造建设统筹考虑,实现节约用地,适当降低项目总投资、从而降低运行成本,便于行业监管。考虑到工程建设、投资、运维、管理等与一期关联性密切,与现有设施关系彻底分清的难度很大,因此建议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与一期采用一个投资主体。
2、全面考虑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建设的必要性,为缩短建设工期,鉴于本次提标改造和扩建工程都是建立在原BOT项目协议合同执行中的基础条件、设施等客观条件上的,所属工作是在原BOT项目协议中的后续变更执行,属于合同变更追加工作,具有来源渠道的单一性,与原合同的不可分割性。所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推进实施提标改造和扩建是合理可行的。综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相关规定,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社会投资人。
综上,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技术要求。
十一、专业人员名单
姓名 |
单位名称 |
专业 |
职称(执业资格) |
许翔 |
安徽渊源律师事务所 |
法律 |
三级律师 |
徐德义 |
县住建局 |
土木工程 |
工程师 |
熊涛 |
广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土木工程 |
工程师 |
程先乐 |
县数管局 |
经济 |
经济师 |
李宝玉 |
县审计局 |
造价 |
造价师 |
许锐 |
新杭政府 |
土木工程 |
工程师 |
杨忠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环保 |
工程师 |
十二、公示期限: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9日(注:必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映,同时抄送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人:吕先生、童女士;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联系电话:0563-6975277)。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立忠
联系地址: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
联系电话:0563-6816982、13675639786
邮箱:gdhhgs@163.com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http://218.23.219.71:8033/%E5%9B%BE%E7%BA%B8/2020%E5%B9%B4/%E4%BA%94%E6%9C%88%E4%BB%BD/WSCL/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