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农村垃圾清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农村垃圾清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GK-202302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农村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源宁环卫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万家乡万家村戴家村组
中标金额:1038800.00元/两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农村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清运范围为胡乐镇辖区内农村垃圾清运(包括胡乐村、霞乡村、龙池村、竹川村、鸿门村共五个村区域内的垃圾桶、垃圾池的垃圾运输至胡乐镇垃圾中转站压缩处理,然后运输至位于宁国市港口镇的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二年(730日历天),合同每年一签 服务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超、陈久荣、蒋海鸣、李华永、李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金额:1.5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胡乐镇鸿南路1号、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人:戴先生、王工;联系电话:0563-4900001、0563-410188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地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国市胡乐镇鸿南路1号
联系方式:戴先生、0563-490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联系方式:王工、0563-4101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王工
电 话:0563-4900001、0563-4101880
十、附件
1、招标文件.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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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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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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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10-19 17: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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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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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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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0-19 17: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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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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