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安徽省宁国市2023年城区道路交安设施维修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2023年城区道路交安设施维修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313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2023年城区道路交安设施维修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临水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与凤形路交叉路口玫瑰园9#6单元6001室
成交金额:5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2023年城区道路交安设施维修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2023年城区道路交安设施维修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分隔栏以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等。 施工工期:365日历天(或完成清单总量),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 项目经理:罗文斌。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234191912586。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施小可、柴建武、贾雪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0.79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宁城北路10号、宁国市青龙西路凤栖花园4幢1006室,联系人:杜先生、虞先生;联系电话:0563-4037064、0563-217021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国市西津街道宁城北路10号
联系方式:杜先生、0563-4037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西路凤栖花园4幢1006室
联系方式:虞先生、0563-2170211
邮箱:756235716@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虞先生
电 话:0563-4037064,0563-2170211
十、附件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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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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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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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10-20 19: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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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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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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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0-20 19: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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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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