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安徽省宁国市2023年城区道路交安设施维修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0 2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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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2023年城区道路交安设施维修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313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2023年城区道路交安设施维修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临水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与凤形路交叉路口玫瑰园9#6单元6001室

成交金额:5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2023年城区道路交安设施维修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2023年城区道路交安设施维修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分隔栏以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等。

施工工期:365日历天(或完成清单总量),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

项目经理:罗文斌。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234191912586。

五、评审专家名单:施小可、柴建武、贾雪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0.79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宁城北路10号、宁国市青龙西路凤栖花园4幢1006室,联系人:杜先生、虞先生;联系电话:0563-4037064、0563-217021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宁国市西津街道宁城北路10号

联系方式:杜先生、0563-4037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青龙西路凤栖花园4幢1006室

联系方式:虞先生、0563-2170211

邮箱:756235716@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虞先生

 话:0563-40370640563-2170211

十、附件

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最后报价书.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3-10-20 19:58:33

  • 中心审核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3-10-20 19:59:57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