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安徽省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三津安置区污水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16: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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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三津安置区污水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TP-202302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三津安置区污水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志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紫二路合肥珠光紫蓬产业园10号楼101号厂房

成交金额:929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三津安置区污水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工程地点位于三津安置区,工程主要内容包含:雨污水管网安装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施工工期:75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志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11288349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成华、董飞、刘年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2、金额1162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南山街道南山西路6号、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联系电话:0563-41895260563-217191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国市南山街道南山西路6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563-4189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

箱:1194214755@qq.com         

联系方式:刘女士、0563-2171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刘女士

0563-41895260563-2171915  

十、附件

谈判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最后报价书.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3-11-03 15:56:47

  • 中心审核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3-11-03 16:02:00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