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安徽省宁国市部分中小学灯光照明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16: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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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部分中小学灯光照明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XJ-2023004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部分中小学灯光照明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优时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红旗产业园复兴路南7号厂房 

成交金额: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元)

费率
%

1

LED教室灯

优时光、YSG1250-240

1

534

97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凌、许新兰、洪怀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

2.金额0.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教育体育局或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津河西路103号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8楼1808室,联系电话:0563-40179860563-4132999。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教育体育局          

 址:宁国市西津街道津河西路103号

联系方式:0563-4017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8楼1808室

 箱:ahjxgc@163.com

联系方式:0563-413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孙女士

 话:0563-40179860563-4132999   

十、附件

1.询价文件询价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3-11-03 16:06:57

  • 中心审核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3-11-03 16:07:3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