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海螺居民生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8 16: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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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海螺居民生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453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海螺居民生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广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万福路光彩大市场B区6幢1006、2006室

成交金额:811960.94元

评审报价:811960.94元

评审总得分:9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海螺居民生活服务中心建设

施工范围: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海螺居民生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宁国市港口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外装饰工程等。

施工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9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周冬梅。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212104391。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发玉、孙丽华、鲁从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1.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港口镇五磁村世纪大道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1702室联系电话:0563-48000010563-5295666。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址:宁国市港口镇五磁村世纪大道

    联系方式李先生、0563-480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1702室

     箱:847019258@qq.com

    联系方式:王工、0563-529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王工

     0563-48000010563-5295666

十、附件

1.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最后报价表.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9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4-04-28 15:59:02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4-04-28 16:08:4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