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行政中心大楼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更正公告第2次
泾县行政中心大楼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更正公告第2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CG-CS-20230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泾县行政中心大楼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分散采购项目:参照国家计委计[2002]1980号文件及[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按照服务期内合同总价的60%计算;招标代理费用及再次评审费(如有)由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包含在响应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不单独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修改为“分散采购项目:参照国家计委计[2002]1980号文件及[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按照服务期内合同总价的60%计算;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包含在响应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不单独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
2、投标人须知“14.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利润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修改为“14.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所投服务、保险、税费、利润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采购需求前注“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修改为“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采购需求(六)验收“6.1.2如涉及到奖项申报所需要的测试;采购人聘请第三方单位进行测试,成交供应商见证模式;或可采取成交供应商测试,采购人见证并确认的模式。具体模式由采购人确定。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支付。”“修改为:“6.1.2如涉及到奖项申报所需要的测试;采购人聘请第三方单位进行测试,成交供应商见证模式;或可采取成交供应商测试,采购人见证并确认的模式。具体模式由采购人确定。”
更正日期:2023年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泾县谢园西路1号
联系方式:15256322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财富鑫城B5-101
邮箱:ahgzzxjx@163.com
联系方式:15556389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陶女士
电话:15256322046、15556389160
泾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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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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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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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8-21 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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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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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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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08-21 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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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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