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泾县桃花潭镇查济村道路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桃花潭镇查济村道路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2023070
二、项目名称:泾县桃花潭镇查济村道路修复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崇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镇街道(原桃花潭小学旁)
成交金额:20481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泾县桃花潭镇查济村道路修复工程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泾县桃花潭镇查济村道路修复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泾县桃花潭镇查济村。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破损道路修复,约4500.00㎡(含沥青面层与基层拆除、弃置,碎石垫层、水泥混凝土基层,石板铺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纪文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编号:皖234212105922)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汤雪峰、李明志、符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通知书时支付,取费基数为中标价,参照标准收费的100%计取,金额为30497.5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镇、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6栋101室,联系电话:18365371586、1595638291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桃花潭镇
联系方式:18365371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6栋101室
联系方式:15956382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先生、孙工
电话:18365371586、15956382919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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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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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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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10-13 18: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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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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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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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0-13 18: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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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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