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考试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考试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XJ-2023018
二、项目名称: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考试车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泾县经济开发区创业路7号
成交金额:73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考试车 品牌:桑塔纳 规格型号:2021款1.5L自动风尚版(白色) 数量:1辆 单价:737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传根、陈泽兵、王小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包干,由中标单位支付。
2.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幕桥路与新昌路交汇处、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13805623008、1521270751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泾县幕桥路与新昌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3805623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5212707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杨先生
电话:13805623008、1521270751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询价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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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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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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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10-27 14: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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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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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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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0-27 15: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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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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