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2023年泾县马头国有林场省地共建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项目-森林防火运兵车购置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泾县马头国有林场省地共建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项目-森林防火运兵车购置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XJ-2023022
二、项目名称:2023年泾县马头国有林场省地共建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项目-森林防火运兵车购置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迈仕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A栋3层B区1033
成交金额:258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森林消防运兵车 品牌:江铃福特新全顺 规格型号:JX6533TM-M6 数量:1辆 单价:2585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权、曹莉、范美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100%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5000元,按5000元计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马头国有林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琴溪镇鼓楼铺、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6幢101室,联系电话:13965655522、1595638291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马头国有林场
地址:泾县琴溪镇鼓楼铺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65655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6幢101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5956382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孙工
联系电话:13965655522、15956382919
十、附件:
1、询价文件:询价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泾县马头国有林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3-11-14 11:17:14
-
-
中心审核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3-11-14 11:23:11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