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中医院医疗服务提升及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病房楼建设)-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中医院医疗服务提升及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病房楼建设)-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XJ-2024515
二、项目名称:泾县中医院医疗服务提升及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病房楼建设)-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泰阳医疗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石楠路13号多层厂房一楼
成交金额:壹佰柒拾柒万元整(177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柒拾柒万元整(17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无油干式螺杆压缩机 品牌:日立 规格型号:DSP-55AT5N2 数量:2台 单价:42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园月、王幼俊、陈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1408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陈女士18110868062、杨先生1521270751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
联系方式:18110868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5212707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杨先生
电话:18110868062、15212707515
十、附件:
1.询价文件:询价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4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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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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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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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4-10-22 16: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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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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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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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10-22 16: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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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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