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华阳镇溪马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华阳镇溪马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TP-2023017 二、项目名称:华阳镇溪马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奕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159号黄山花园7幢301室 成交金额:肆拾叁万捌仟玖佰捌拾叁元捌角壹分(438983.8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华阳镇溪马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华阳镇溪马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位于绩溪县华阳镇溪马村。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铺设球墨镀铸铁钢管约2230米(DN25-DN100),铸铁铜杆螺纹阀门约68个(DN25-DN100),安装水表及水表井约 62 套,拆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约1085平方米,增压系统、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1项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娜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皖234212105484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燕(组长)、曹中、陈常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计算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人民币65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三楼,联系电话:0563-8161768;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梓潼路90号,联系电话:0563-8162664。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若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梓潼路90号 联系方式:0563-81626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三楼 联系方式:0563-8161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0563-81617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48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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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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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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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11-24 15: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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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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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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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1-24 15: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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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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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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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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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1-24 16: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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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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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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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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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1-24 16: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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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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