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免申即退”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我中心已在全市范围内启用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功能,项目投标保证金由系统自动发起退还申请,现将“免申即退”功能说明如下:
1.非中标候选人保证金,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次工
作日自动发起退还。
2.未中标候选人保证金,中标公示发出后次工作日自动发起退还。
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在上述系统自动发起退还指令前,通过交易平台系统人工提交退还指令,如未按相关时间人工提交退还指令的,系统将自动发起保证金退还。
4.如项目遇到异议、投诉、纠纷等特殊情况依法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系统自动发起退还指令前,通过交易平台系统“保证金冻结”模块将该投标保证金设置为“冻结”状态,同时提交依法不予退还保证金说明;待具备退还条件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解冻保证金并通过系统人工提交保证金退还指令。
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落实招标代理职责,配合招标人做好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