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实名制投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公管局,宣州区、广德市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有效遏制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造健康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实名制投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用范围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类除外)
二、实施步骤
9月18日起,全市2000万以下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类施工项目和水利、公路类项目原则上全部使用实名制投标;12月1日以后,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全面应用实名制投标。
三、相关要求
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具体应用实名制投标的要求、内容及处理措施;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开展自查,提前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等工作,确保投标人员及操作符合实名制投标工作要求;
3.市、县两级公管局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市、县两级交易中心负责指导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及实名制投标相关服务咨询工作;
4.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情形的,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违法违规情形,并及时报告项目所属地公管局,由公管局依法依规处理。
各单位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执法调查科联系。
联系人:周峰,联系电话:0563-3033682,邮箱:632490151@qq.com。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