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推行采购人信用承诺制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4-23 08: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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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郎溪县建立了采购人信用承诺制,并发出《关于建立采购人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财购〔2023〕173号),要求各预算单位在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时签署《郎溪县采购人信用承诺书》。

根据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在“徽采云”平台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必须上传签署的《郎溪县采购人信用承诺书》。这一举措旨在通过信用承诺制,强化采购人的自律意识,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推行采购人信用承诺制的初期,部分预算单位由于不熟悉新业务,对签署承诺书存在疑虑,认为这增加了工作量且似乎没有必要。对此,县财政局耐心解释推行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各预算单位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

经过一段时间的推广和实施,目前我县各预算单位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均能够按要求签署并上传《郎溪县采购人信用承诺书》,采购人信用承诺制已初见成效。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效率,也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县财政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对采购人信用承诺制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同时,也将密切关注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优化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