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宁国市三处国有商业房产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NGSCQ21069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对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丶标的基本信息:
序号 |
位 置 |
面积 (㎡) |
起拍价 (元/年) |
竞买保证金 (元) |
原合同到期日 |
加价幅度为次500元或其整数倍 |
1 |
宁国市凤形安置区9幢2002、1003、2003 |
247.67 |
47850.00 |
10000.00 |
2021年10月21日 |
|
2 |
宁国市宁城北路原勘察设计院大楼南侧拐角处门面 |
313.72 |
71942.00 |
10000.00 |
2021年11月22日 |
|
3 |
宁阳中路123号水利大厦二楼 |
750 |
91350.00 |
10000.00 |
2021年12月21日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境内外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自然人。
2、经营范围:承租人不得经营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和市容市貌等项目,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经营行业。
三、竞买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对本公告拍卖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报名”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9日(工作日)
3、报名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参与竞买的:
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②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2)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
①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③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④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四、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10000元/标的;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19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户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宁国支行 |
账号:34001756408053011290-0001 |
4、有关要求:
(1)汇款方式:为了使您的保证金退还手续更加便捷,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竞买不成,保证金凭《退保申请表》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2)汇款人: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五、看样时间及联系方式:
1、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下午17:00止(工作日);
2、联系人:童经理,联系电话:17718106639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时间:
1、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见公告上方表格 |
2021年10月20日10时00分至2021年10月21日10时00分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退还保证金: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以下标准分档累加计算佣金支付到拍卖人账户,拍卖成交总价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0.8%计算,超过1000万元(不含)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0.1%计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凭《退保申请表》、《租赁合同》到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退还手续,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同上退还(不计息),保证金退回竞买人原账户;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和交纳租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如重新拍卖,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特别说明:
1、本场网络竞价会竞价公告的数据由出租方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应事先对标的物现状仔细了解,自行组织查验,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网络竞价须知》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在承租期内,承租人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资产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设施,如装修(装潢)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须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如承租人不再租用,应保持房屋完好,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所有的装修(装潢)的任何责任。
4、承租房必须积极配合“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遵守各相关单位有关“文明创建”的管理规范,履行相关义务。
5、竞得人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退还(不计息)给竞得人。
十、特别约定:
1、竞买人自愿参加此次标的的网络拍卖,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后,竞买人即承诺以不低于起拍价(拍卖保留价)应价,否则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若有其他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2、本次拍卖,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且产生竞价,竞得人出现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租金等情形取消竞得资格的,最终报价排第二的竞买人顺延作为最终竞得人,委托方予以确认,不再另行组织租赁权拍卖。最终报价排第二的竞买人顺延作为最终竞得人,委托方予以确认后享受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3、若最终报价排第二的竞买人竞得后再次出现违约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本次竞拍终止不再顺延,另行组织租赁权拍卖。如重新拍卖,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金诺国际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